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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知识小课堂】--什么是“三有动物”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9日  来源:县林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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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有 动 物 " ,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 1600 多种。这些动物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 "三有动物" 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
对于 "三有动物" ,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 1 只(条)就违法,捕捉 20 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 50 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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