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昌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昌审批审【2020】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债和各级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昌黎县。
2.3工程规模:昌黎县共10个村的污水基础设施工程。
2.4合同估算价:95024152元;
2.5计划工期:158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昌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及保修所含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 09:00至2020年10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准版" (http://hebei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准版" (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黎县
联 系 人:王明毅
联系电话:0335-203070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
邮 编: 066000
联 系 人: 徐健
电 话:0335-363881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中国政府网
冀公网安备 13032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