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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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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

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修订了《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5号)

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昌黎县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昌黎县支行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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