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互联网金融科技”为投标商提供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降低投标商资金成本,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昌黎县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平台(后简称“平台”)的供应商。
一、参加此次征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供应商是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应提供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对接案例或具备能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证明材料。
二、平台要求
(一)供应商须拥有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类开发完备的成熟产品,且对平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平台须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确保其平台运行的安全性和信息的保密性。
(三)平台页面栏目设置简洁、合理,采用适当的图片格式和精练的语言代码来保证平台的访问速度,能让用户迅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信息。
(四)平台不仅满足当前的业务需求,须在扩充模块后满足可预见需求。
(五)通过平台提供在线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其所开具的电子保函须具备合法性、唯一性、真实性、保密性、可追溯,并提供查询和验真服务。
(六)本次征集的供应商一经确认,自行承担为我中心搭建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平台,并签订合同。
三、报名及征集文件获取
(一)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5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交易股(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335-2883791)。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提供);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应提供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对接案例或具备能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证明材料。
备注:所有材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留存备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参与报名及公开征集活动的人员应按要求落实人员登记、健康检测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四、评议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一)评议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
(二)递交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征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振江
联系电话:0335-288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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