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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产整治持证露天矿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2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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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停产整治持证

露天矿山的通知

按照上级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即日起,对我县全部露天矿山进行停产整治。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产整治

1、 昌黎瑞华石英砂开采有限公司

2、 昌黎盛通矿业有限公司

3、 昌黎世盛石材有限公司

4、 昌黎县建业石材有限公司

5、 昌黎县青山石材有限公司

6、 昌黎县十里铺宝山石矿

7、 昌黎县通达采石场

8、 昌黎县秀岭矿业有限公司

9 昌黎县赢盛采石有限公司

10、 昌黎玉涛采石场

11、运达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整治措施和标准

对以上11家露天矿山企业停供火工用品。各露天矿山企业根据是否取得环保手续、排污许可和安全生产是否达标情况自行整治。自行整治完成后,县政府组织环保、安监、国土、公安、乡镇等部门逐矿验收,整治不达标不予回复生产。

三、相关政策

(一)限期整治环保达标的露天矿山,恢复生产。

(二)对限期综合整治不到位的露天矿山,要依法组织关闭。

(三)主动申请关闭的露天矿山,限期内完成关闭后,按照我县《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相关鼓励政策执行。

(四)依法关闭的露天矿山,要注销有关证照,拆除生产设备(施),撤出生产人员。对既不主动申请退出,又拒不停产整治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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