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是指按照 "分级负责" 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2019年底,全国有安徽、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或在部分地区试点实施林长制。
河北省 "十四五"规划提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落实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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