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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开展涉VOCs企业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7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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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报结果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和大气专家团队的联合会商研判,预计5月18日-22日,我市可能出现连续的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轻度污染过程。5月17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发布5月18日-22日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昌黎分局迅速响应,安排四个执法中队立即行动,对全县涉VOCs 企业物料储存、 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等无组织排放源进行重点检查,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 VOCs 处理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截至5月21日,执法人员共对塑料颗粒、铸造、塑编等21家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企业产生VOCs生产工序及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检查。共发现立行立改问题8个,立案处罚问题1个。同时责令企业立即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VOCs企业管控措施,以有效措施控制VOCs及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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