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关于为张序办理转让手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7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李维良于20088月将其位于黄金海岸北区一纬路南的房地产整体转让给张序。土地证号为昌国用(1992)字第10号,登记面积130.8平方米,为划拨的旅馆、饭店用地,地上房产于200812月转让到张序名下,房产证号为昌房权证黄金海岸字第100000179号,登记面积390.0平方米,现张序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我局将依法为张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016817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