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日,接到环保厅转办的关于昌黎县朱各庄立交桥附近砖厂原址上堆放大量垃圾,异味扰民问题的信访件(冀环信[2016]461号),接到该件后,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朱各庄立交桥附近砖厂原址上堆放大量垃圾实为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具体位置为昌黎县朱各庄镇上庄村北侧900m、东距李石门(秦皇岛市卢龙县管辖)1500m、西南侧距朱各庄镇朱各庄村约850m、东北侧距张石门村(秦皇岛市卢龙县管辖)约800m,原址为昌黎县朱各庄镇上庄村上庄砖厂,总占地面积99160㎡,填埋场占地面积60426㎡。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昌黎县滨海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单位为昌黎县城市管理局。环评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5月28日经昌黎县环保局审批(昌环[2010]38号)。
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50t,采用分区+分单元的作业方式进行填埋,使用年限约10年。配套建有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 "混凝+生化处理+两级DTRO" 工艺。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昌黎县城市管理局于2015年10月28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昌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试运行的(函)》,投入试运行。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16年1月11日、4月20日、6月29日对该项目分别进行了环保验收咨询现场核查,要求其按环评报告书完善填埋场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后提请项目环保验收。
二、检查情况
2016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询问该场负责人,针对恶臭气体排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分区、分单元作业,垃圾当日进行压实、覆盖;二是在作业面上喷洒生物除臭剂、杀虫灭菌剂。因填埋场运行时间较短,渗滤液产生量少,目前渗滤液暂存在调节池内(四周及底部做有防渗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异味产生。
执法人员要求该场负责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降低污染,按要求完善环保手续。
调查人员: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康树伟 7800318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杨 浩 7800318
朱各庄镇政府 孔祥伟 2095012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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