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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大蒲河镇张庄村蒙砂瓶作坊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3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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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4日,我局收到省厅转办的关于昌黎县大蒲河镇张庄村蒙砂瓶厂水污染问题的交办件(函件编号:冀环信[2016]83号),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称的磨砂瓶厂位于昌黎县大蒲河镇张家庄村西北侧,占地面积约10亩,负责人为田寅生。主要生产玻璃蒙砂瓶,主要生产原料为外购玻璃瓶、蒙砂粉、硫酸;主要生产设备:塑料桶;主要生产工艺:玻璃瓶浸入到溶液中(硫酸、蒙砂粉、水的混合液),经自然晒干,制成蒙砂瓶。该厂于2015年5月初建成并投入生产,厂区西南侧有一个水泥硬化暂存池。
经调查,该蒙砂瓶厂与信访人反应的昌黎县大蒲河镇张家庄村主任张兴海无关。
二、处理情况
2015年5月26日,县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昌环令改字[2015]12号),责令其停止生产,恢复土地原貌,并对经营人进行了处罚。对反映人提供的照片上的污水排污口废水,经采样监测显示PH值为7.05。
2015年6月8号、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后督察,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
2015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配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设备已全部拆除,并进行了场地平整。
针对反映人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我局根据《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暂行)》要求,已移交县信访部门。
针对昌黎县大蒲河镇张家庄张兴海磨砂瓶厂排放含酸废水问题,举报人张明奎来人举报1次、市长热线举报2次、省环保厅12369热线举报1次、信件举报2次,我局执法人员每次都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反馈。
三、回访情况
2016年4月13日,我单位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反映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再次将办理结果告知反映人。
调查人员: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康树伟 7800318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杨 浩 7800318
大蒲河镇政府 杨 亮 2280155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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