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接到《依法严肃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污染问题的通知》(秦环办[2016]196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部署此事,针对昌黎县鼎丰制衣有限公司和昌黎县利康饲料油厂两家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昌黎县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及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昌字[2016]9号)》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昌黎县利康饲料油厂
(一)基本情况
昌黎县利康饲料油厂年产饲料用动物油脂1万吨、肉骨粉46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5月通过审批(昌环[2013]48号),并于2016年3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昌环[2016]67号),同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3月18日-2017年3月17日)。该厂主要利用狐狸、貉子胴体生产饲料油、肉骨粉;主要生产设备:导热油炉、反应釜、沉淀罐、压滤机、储油罐等、蒸汽锅炉(4t/h)1台、导热油炉1台,燃料为煤,锅炉、导热油炉均配套建有水浴除尘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异味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活性炭过滤吸附后经排气筒排放。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已责令该厂全面停产整改,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该厂投资40万元建设了封闭原料库,杜绝生产原料露天堆存,目前正在施工,基本框架已经建设完成;二是对厂区北侧废旧编织袋、炉渣已全面进行了清理外售;三是对煤堆用苫布进行了覆盖;四是对除尘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维护;五是对厂区卫生进行了全面清扫,保持整洁;六是积极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七是对冷冻肉解冻后的血水统一收集,防止私自外排;八是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尤其是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防止发生异味扰民现象;九是委托资质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全面监测,确保正常生产时达标排放。
二、昌黎县鼎丰制衣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昌黎县鼎丰制衣有限公司主要以玻璃球为原料生产玻璃纤维,法定代表人为张淑荣,无环保手续。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有纺纱车4套、拉丝机16套;生产工艺为:玻璃球经热熔炉加热进行拉丝,再经纺纱车纺制成成品,最后包装外售。生产用水来源于自备井,用于拉丝车间热熔炉冷却用,冷却水进入拉丝车间防渗蓄水池内,循环使用。固废为次品玻璃丝,统一收集后外售。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昌黎县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及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昌字[2016]9号)》要求,该公司已被当地镇政府实施关停,同时昌黎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龙家店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昌黎县鼎丰制衣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龙家店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关停工作 要求,对该企业监管到位。
下一步,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昌政[2014]7号)网格化环境管理要求,责成龙家店镇环保所对两家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我局执法人员将对两家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