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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8日  来源: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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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根据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支队统一部署,结合本大队消防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社会单位自觉守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抽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三、抽查事项与比例
(一)抽查事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二)抽查比例:社会单位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小场所和其他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对同一检查对象监督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四、抽查方式
(一)月抽查。大队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每月制定月抽查计划,于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内,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月抽查工作量,通过系统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月抽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对象名称、地址、检查时限等内容。实行跨行政区域执法检查的,由支队统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跨行政区域检查的法律文书由具有管辖权的大队作出。
(二)专项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大队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大队专项检查前应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并报支队备案。专项抽查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学习,大队长是第一责任人,每月要亲自研究制定抽查计划,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科学组织实施。在实施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各单位要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调整系统信息、指派任务,及时完善系统内单位类别、主(次)标签等基础信息,要结合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对名录库内的单位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删除,提高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落实执法公开。强化结果公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示,扩大警示教育的效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事项的,要依法依规确定公开的方式和范围。要注重结果分析,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
附件:昌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昌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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