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国土告字[2016]22号)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昌土(2016)17 | 宗地总面积: | 3622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葛条港乡张官庄村、向海大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21.5394万元 | 加价幅度: | 5.43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15时00分 | ||
备注: |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18.8万元/亩,报价增幅为0.1万元/亩的正整数倍。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昌土(2016)17 号地块: 至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3.成交价款不包括评估费和测绘费。以上费用须由该地块的竞得人另行缴纳。
4.工业用地:报名时需提供相关部门对拟上项目意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宏军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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