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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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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县“七五”普法规划,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治观念,加强执法监督,使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行为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财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一)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机构改革后,调整成立了“昌黎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形成了党组统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各项制度,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等,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家辅导讲座和局长例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着力提升单位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印发《昌黎县财政局2020年学法计划》和《2020年度昌黎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应知应会网上学法”活动和县法宣办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做好执法证年检考试组织工作,做到应考尽考,全局具备执法资格人数达到9人。加强执法证管理,按要求组织做好财政行政执法证的年审工作,对执法证分别按实际情况进行续期、注销、变更等处理。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全面开展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全面开展执法系统应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平台应用,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平台应用率均达标。二是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大力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制定《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实施方案》,对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程序等进行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优化政府采购招标组织程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依托全省财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审批、评审专家抽取和合同备案等全部网上办理。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市直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电子化试运行,基本实现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的运行机制。三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现了收入收缴和票据管理“一条龙”网上自助服务。从源头上规范部门收费行为,预防乱收费发生,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突破原有工作模式,构建了非税收入征缴和票据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征缴、优化服务、降低成本。

三、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升政府重大决策水平。

(一)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质量。制定《昌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及《昌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昌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昌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昌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昌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昌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六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配套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范围,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

(二)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大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拓展到驻点服务,以定期在我局现场办公的方式直接服务于我局的具体法律事务。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一)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我局制定了《昌黎县财政局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必须经由法制审核,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目录清单。

(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确保行政执法全程痕迹化管理、可追溯。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财政工作实际,今年会计监督检查范围是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昌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昌黎县运输管理站。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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