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司法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立足法治财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这一核心要求,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法治政府(财政)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度,昌黎县财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法治政府(财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照自身责任,进一步指导、监督全县财政系统普法及法治政府(财政)工作,做好昌黎县财政局财政法规宣传教育、法治政府(财政)建设工作。为确保职责到位,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局面。
(二)进一步落实法治财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在往年工作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将法治政府(财政)建设相关工作列入2021年工作计划。一是坚持依法实施预算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推进财政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主动对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效率。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学法内容,同时利用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每周五集体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和昌黎县重要会议精神、财经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广泛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是一年来,出动干部职工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财政法规以及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提高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的知晓率、透明度,逐步把依法治理、政策执行置于公开监督之下;二是积极参加 "全省开展财政法规知识竞赛、 "、12·4宪法宣传月(日)" 等系列活动,制作法规政策宣传展板10余块,印制发放《减税降费政策选编》《财政惠民政策宣传手册》《宪法知识问答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等各类宣传资料。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总结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验,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实施细则》,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根据县司法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法人代表的重新审核确认,行政执法证的审验、换发、注销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9人,确保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100%具备执法资格。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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