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黎县燕山路南段路灯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道路为县城主干路,路灯主要采用单杆单挑形式,双侧对称布置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内,距车行道道缘0.8米处,灯杆高为10米,光源为LED灯,光源功率为150W,路灯间距约30米。南端路口位置布置8×300W高15米的高杆灯(四面照明),设于绿化内,用于交会区照明。
2.2建设地点:昌黎县北起宾水大街南至机场快速路。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碣阳大街99号
邮 编:066600
联 系 人:刘爱华
电 话:0335-20307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
(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白茹
电 话:0335-51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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