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昌黎县22个傍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审字【202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黎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县财政资金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包括隔油沉淀设备、污水收集管网及回用管网的敷设等。对各户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排入隔油沉淀设备内进行处理,共建设全地下式隔油沉淀设备5533套,铺装5533户DN150 PVC污水管82995m,DN20PPR回用水管44264m。项目招标投资概算价为:1944.205万元。
2.1.2建设地点:昌黎县区域内,治理任务涉及6个乡镇,22个村庄,其中包括南区管理处(大张庄、西地村、后岗子村、犁湾河三村),安山镇(贾庄、万庄、小牛栏、白庄),葛条港乡(解官营村、葛条港村、草厂庄村),龙家店镇(杨封台村、绕弯北村、绕弯中村、绕弯东村),大蒲河镇(小李庄、张家庄村、段庄村、杨洼村、裴家堡村、大李庄村),两山乡(梁各庄村)。
2.1.3工期: 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180日历天、设备采购及安装期限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批准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
3.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3.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7.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须具备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8.设计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至少包含结构、给水排水专业各1人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证书;
3.2.9.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且具有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质量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项目造价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上岗证,安全员及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10.其他要求:授权代理人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3.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3.3.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3.3.4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3.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以下简称:E招冀成)选择招标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E招冀成"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7月8日09:00至2022年7月14日17:00 (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日9:00,地点为E招冀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黎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地 址:秦皇岛市昌黎县市民中心八楼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叶文
电 话:0335-25680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194-3#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王洋、王义文
电 话:13933505565、13933621110
传 真:0335-3692198
电子邮件:hongyuan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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