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原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缮证
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六、服务热线
1.咨询电话:03352883967(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监督电话:0335286126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手房转移登记)
一、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原件);
5.完税凭证(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缮证
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经济适用房住房类不收登记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六、服务热线
1.咨询电话:03352883967(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监督电话:0335286126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继承)
一、申请资料
(一)不动产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缮证
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六、服务热线
1.咨询电话:03352883967(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监督电话:0335286126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遗失补证登记
一、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遗失声明公告(原件,遗失公告需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缮证
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10元/本(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六、服务热线
1.咨询电话:03352883967(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监督电话:0335286126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换发不动产证书
一、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缮证
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10元/本(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六、服务热线
1.咨询电话:03352883967(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监督电话:0335286126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
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经济适用房住房类不收登记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六、服务热线
1.咨询电话:03352883967(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监督电话:0335286126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4.抵押权人申请注销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电子证明无需提供);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受理-核定登簿
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服务热线
1.咨询电话:03352883967(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监督电话:0335286126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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