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操作方案》、《秦皇岛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 作程序(试行)》、《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非公证赠与业务办理操 作规范》等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办理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无公证书)所需材料及办事程序。
一、所需材料:
1、不动产查档证明;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
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意见书;
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1、核实不动产登记情况;
2、申请;
3、继承材料查验;
4、不动产登记受理;
5、审核;
6、公示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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