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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认真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3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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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规范落实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报送。

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证监管,推进我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按照市局《秦皇岛市2022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厅 "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率100%、执行报告审核率100%" 的要求,2022年完成全部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工作内容要求,完成了213家我县辖区内持证企业执行报告提交率100%158家排污许可证副本审核率100%22家执行报告审核率100%。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未提交执行报告的企业,已督促企业整改且已全部完成;对执行报告内容不规范的,督促企业限期补充完善;对排污许可副本有问题的,督促企业限期变更排污许可。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环境执法部门。

今后,昌黎分局继续加强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健全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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