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强化责任担当,昌黎县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帮扶行动,全面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及环境安全等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风险企业环境隐患检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对重点风险企业加强风险源管控和防控设备设施检查,推动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环境事故。
二是加强放射源的监管。制定检查计划,利用两周时间,完成全县辐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权责分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从严从细监管,严格放射源准入手续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不出差错。
三是与县应急局联合开展涉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潜在风险,彻底消除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事故隐患,明确了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坚决杜绝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事故,坚决做到 "不贰过" 。
四是将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工作有效结合。本着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分局在开展环境监管的同时,也注重安全生产的监管。由各相关科室、中队全面开展现场检查,以上率下,深入一线,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对辖区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部署和重点推动,切实推动危险废物等工作的监管与落实。
五是依法依规严格问题查处。对日常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督导企业加强整改,消除环境隐患。紧盯重点信访案件,做到来访必接、接访必查、查清必果,确保生态环境信访稳定,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得到处理,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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