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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昌黎县环境保护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6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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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直属单位: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6日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昌黎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所涉及的各类市场主体(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者),在项目许可、落地、运营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和服务条件。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使我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
1.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群众明显受益。
2.对标先进县区,市场主体在其他县区能办到的,我局要办得更好,同样事项相比其他县区要做到提供材料最简化、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效率明显提高。
3.工作人员为各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敢于、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开动脑筋破解难题,集中解决清理违规建设项目落地扫尾、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问题人民群众满意度。
4.建立、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形成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5.机关作风得到全面改进,全体工作人员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树立艰苦奋斗思想,破除休闲安逸、不思进取的不良习气,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通政策落地最后 "一公里" 。集中整治中央、省、市各类下放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不及时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特别是专业性强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要利用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宣传解读,帮助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了解政策,用足政策红利,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对各类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二)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集中整治对重大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保障不力,项目进程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的问题。坚决制止超时限审批、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承诺不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政策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局内各部门以及同政府各单位和乡镇之间的信息互通互联,及时将企业各类违法行为等信息向社会公示。让失信企业 "一处违法处处受制" 。
(五)提升政务服务功能。集中整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过程不透明、不按标准流程办理的问题。全面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在审批上做 "减法" ,打造环节最少、路径最短、要件最精的行政许可流程。在服务上做 "加法" ,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手段,形成更加规范、科学、便捷的办事流程。
(六)创造企业 "宁静经营" 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完善、落实 "双随机" 抽查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28日至4月1日)
制定工作方案和建立组织机构按要求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传达学习《昌黎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讨论,并将讨论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查摆问题(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1.深入自查。各股室、属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由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网站公开。
2.全面排查广泛征集意见。各股室、属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采取走访、发放问卷、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征集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布电子邮箱clxhbjyshjzzbgs@163.com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
3.梳理汇总问题。各股室直属单位对收集的问题建议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报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网站公开
(三)集中整治(2017年5月1日至8月31日)
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查、排查情况及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难点问题进行汇总制定责任清单,分别明确分包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清单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完成整改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明确职责,如确应为我局职责,要采取限时办结的方法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对跨地区、部门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及时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章立制(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成果,各股室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在抓好国家、省、市政策落实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出利企惠民的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负担、提供方便。
)巩固总结(2017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对我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科学评估整治成果,对达不到效果、人民群众、市场主体不满意的,开展 "回头看、再整治" 绝不走形式、走过场。并于12月15日前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昌黎县环境保护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各股室要明确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统筹推进。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各整改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要求和完成时限及分包领导、责任人。及时通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要求。各股室每月5日和20日向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以电子版报送工作进展,汇总后每月10日和20日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新永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 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长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继民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马新永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孔 利 党组成员
成 员:郭志勇 法制股股长
杜艳华 办公室主任
王晓辉 环评股股长
齐凤芹 总量股股长
田 辉 审批股股长
黄林生 污防股股长
袁 芳 管理股股长
孟 亮 大气股股长
张 颖 监测站站长
于林辉 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办公室主任由郭志勇同志兼任。
联系电话7800378
电子邮箱clxhbjyshjz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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