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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中心城区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7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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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中心城区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秦皇岛太平洋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弥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给水厂 1 座(供水规模为3m³/d),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锰砂过滤车间、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吸水井、清水池、附属用房、传达室等建(构)筑物,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合同估算价:24979008.7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未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2709:00 202356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517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5171000

5.3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5171000分至2023517103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可在此时间内自行解密。

5.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太平洋引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弥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秦皇岛市昌黎县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7B2

编:066600 编:050000

联 系 人:杨福生 联系 人: 杜江龙

话:13333339020 话:1551114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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