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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宏天食品厂加工生产各种食品罐头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准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6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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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做出验收合格的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7800372
通讯地址:昌黎县工业园区、昌乐公路西侧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公示日期
加工生产各种食品罐头项目(报告表)
昌黎县葛条港乡歇马台村
昌黎县宏天食品厂
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1668平方米,建筑面积192平方米
已按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
2017.5.23-
2017.5.27(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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