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做出验收合格的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7800372
通讯地址:昌黎县工业园区、昌乐公路西侧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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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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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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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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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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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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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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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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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服内胆生产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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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龙家店镇小心庄村北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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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长洲化纤棉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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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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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2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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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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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3-
2017.6.19(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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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存栏1500头生猪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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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大蒲河镇裴家堡村东南5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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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宝昌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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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赢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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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3863平方米,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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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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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3-
2017.6.19(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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