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黎县关于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全乡河流和海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两山乡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河流、地下水和海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废水浓度处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乡村垃圾处理为重点,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推进河流和海域生态修复,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环境良好稳定达标排放,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严禁畜禽养殖户、冷冻厂、饲料厂等涉水企业未经污水达标治理向河、沟、坑、塘无序排放。畜禽养殖户、冷冻厂等涉水企业应取得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使全乡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整改范围
五峰山村西纳污坑塘、施各庄村东纳污坑塘
四、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0日至6月14日)
对施各庄村坑塘附近及五峰山村坑塘上游所有畜禽养殖户等涉排水养殖户进行直排渗坑情况全面排查。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
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张贴限养、禁养通知。要求各畜禽养殖户、养殖厂要自建三级污水沉淀池不允许继续向泄水沟内排放企业产生的污水,而且以前存在暗管排污的养殖户和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必须无条件自行封堵排污口,拆除排污暗管。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未按时间完成整改且依然存在污水外排的畜禽养殖户和涉水企业,两山乡将上报县政府协调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对其断水、断电予以关停。对阻挠执法的相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钱连喜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各村主任为成员的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所,具体负责水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严格环境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两山乡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利用暗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绝不姑息迁就,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的,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两山乡乡人民政府
纳污坑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钱连喜 乡长
副 组长: 杜云程 武装部长
宋继伟副 乡长
白玉纯副 乡长
杨金英 副 乡长
成 员: 张小丰 农业办主任
孙伟环保所长
赵煜 环保所职员
唐晓蕊 环保所职员
张建斌 安监站长、驻村副书记
陈志亮 五峰山村书记
田 侠 五峰山村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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