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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2]6号)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5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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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昌土(2012)11号宗地面积:22358.64平方米宗地坐落:黄金海岸二经路以西、四纬路南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78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45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2050万元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1222.5元/平方米加价幅度:15元/平方米挂牌开始时间:2012年04月27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2年05月09日15时00分备注:1、本宗地起始价为81.5万元/亩;2、报价增幅为1万元人民币/亩的正整数倍;3、本宗地规划用途为旅游度假用地,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要求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董事会竞买决议及其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4月23日2012年05月07日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4月23日2012年05月07日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5月0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5月0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昌土(2012)11号 号地块:2012年04月27日08时30分2012年05月09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将竞买保到账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7日17时。
3、成交价款不包括评估费和测绘费。以上费用须由该地块的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宏军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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