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秦皇岛市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兴名人瀛苑项目 | 昌黎县黄金海岸一纬路与二经路交叉口路南 | 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 2017.8.18 | 2017.8.24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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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账号:18533583138 密码:166188
审批意见: 昌环审[2017]号
秦皇岛市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兴名人瀛苑项目位于昌黎县黄金海岸一纬路与二经路交叉口路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41'48.68",东经119°19'38.19"。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348.28m2,总建筑面积80891.4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客房楼(A栋、B栋、C栋)、商业楼(1# 、2#)和地下车库。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0.3%。依据2017年8月10日昌黎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同意补办项目相关建设手续。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手续;
二、项目取暖采用水源热泵供暖;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车库废气排放口周围设置绿化;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昌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2类标准(商业混合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桶收集,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建议指标:COD:3.86t/a;氨氮:0.39t/a;NOx:0t/a;SO2:0t/a;
五、项目商业如餐饮、娱乐等污染型行业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六、建设单位在投入运营前必须取得总量指标。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必须申请我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公章
经办人:孙艺宁田辉 2017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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