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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用微型录音录像设备、上网行为管理器等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5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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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用微型录音录像设备、上网行为管理器等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CLCGCS2017005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志彬 1350335584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2883791
采购内容:侦查用微型录音录像设备、上网行为管理器等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4905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照采购需求完成该项目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符合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否则按无效处理)、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出示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科(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磋商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9:30
磋商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朱振江

联系方式:0335-2883791监督电话:0335-2029387 0335-298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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