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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制定实施2012-2014年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2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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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我县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全面完成 "十二五" 期间污染减排任务,昌黎县委、县政府依据我县各乡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现有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龙家店镇、安山镇、朱各庄镇、靖安镇为重点综合治理区域。,昌黎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出台了《昌黎县2012-2014年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按照 "调整结构、优化产业、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的原则,确定了该区域2012-2014年各年度环保工作具体目标任务和推进工作。
朱各庄镇、靖安镇以改善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抓手,安山镇、龙家店镇以改善辖区内环境水质量为主要目标,全面提高本辖区整体环境质量。2012年底前区域环境面貌初见成效,2013年底前区域环境面貌明显改观,2014年底前区域环境面貌根本好转。
昌黎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重点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并从相关部门、乡镇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同时,在4个重点乡镇成立环保所,环保所编制3-4人,县委、县政府从县环保局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挂职担任各重点乡镇环保副镇长,兼任环保所所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目前,昌黎县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正在按照《昌黎县2012-2014年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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