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竣工验收企业所需准备资料:
1、建设单位要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国家环保总局制)2份;
3、监测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份;
4、环保 "三同时" 执行情况报告及环保管理制度(包括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环保管理体系3份;
5、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总结1份:
6、项目总平面图、污水排放管网图1份;
7、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证明1份;
8、环保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验收条件
符合试生产应具备的条件:
1、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如批复要求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
2、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安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或警告标志和建设相关防护设施。
竣工验收合格应具备的条件:
1、污染防治设施能确保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2、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要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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