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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1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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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地 告 知 书

靖安镇靖安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昌黎县2012年度第九批次1号地块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昌黎县靖安镇靖安南村的土地,面积约0.718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60.0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

凡从征地告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2012613

征 地 告 知 书

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昌黎县2012年度第九批次2号地块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的土地,面积约6.666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60.0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

凡从征地告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20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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