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
靖安镇靖安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昌黎县2012年度第九批次1号地块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昌黎县靖安镇靖安南村的土地,面积约0.718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60.0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
凡从征地告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征 地 告 知 书
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昌黎县2012年度第九批次2号地块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的土地,面积约6.666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60.0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
凡从征地告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