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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环保局“四个不放松”严把暑期、汛期环境安全关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0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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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毫不放松地抓好排查整治。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北戴河及相邻近岸海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严查重点排污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和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开展沿海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进行环境风险源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企业驻厂员制度,把驻厂员制度扩大至全部重点风险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毫不放松地抓好重点时段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汛期初期、大雨暴雨前后、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环境监管,严防企业乘雨偷排、夜间偷排以及应对暴雨不力引发的污染物外溢等行为。加大对沿海、沿河等重点企业密集区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确保企业落实应急设施。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全面深入检查,盯牢、管住重点企业。
  三是毫不放松地抓好关停企业和重点企业监管工作。按照《昌黎县环境综合整治对企业实施关停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184家涉水企业逐个进行了排查梳理,按照有无环保手续、有无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排放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分类排查。抓好市政府下达的前四批59家关停企业的关停行动。采取白天检查和夜间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监管。对已关停企业的每3天检查一次,对未关停企业每天监察一次,确保不向北戴河及相邻近岸海域排放一滴污水。

四是毫不放松地抓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做到一旦出现异常,就能迅速监测到变化、查找出原因。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密切关注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多途径掌握突发信息。强化保障措施,做好应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车辆、仪器设备、处置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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