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秦皇岛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金榭巴黎D区12栋1单元401号
不动产权证号:冀(2019)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3670号
房屋建筑面积:121.57平方米
联系地址:昌黎县三街朝阳东17号
联系方式:2861263
公示单位: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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