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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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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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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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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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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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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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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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截止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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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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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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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昌黎碧水源净水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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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空港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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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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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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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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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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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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