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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联友加油加气站昌黎县联友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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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审批

部门

公示

日期

公示

截止

日期

环评

文件

昌黎县联友加油加气站昌黎县联友加油站建设项目

昌黎县荒佃庄镇西腾远村沿海高速引线南侧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2017.10.9

2017.10.20

报告表

审批意见: 昌环审[2017]39

昌黎县联友加油加气站昌黎县联友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昌黎县荒佃庄镇西腾远村沿海高速引线南侧,与昌黎县联友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项目共用一个场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32'17.10",东经119°5'19.80"。项目设埋地储罐汽油罐和柴油罐各2台,单罐容积均为50 m³,柴油容积折半计入后,油储罐总容积为150 m3。年加油总量900 t。项目总投资246.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9%。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三、项目通过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且采用双层地埋式储油罐并加强规范管理及操作水平,来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边界浓度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水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站内泼洒抑尘,不外排;项目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绿化吸声、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临路侧)标准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分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防渗;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按要求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经办人:孙艺宁 田辉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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