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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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特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棕榈糖粕饲料加工项目 |
昌黎县龙家店镇苏庄村西,205国道南侧 |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
2017.10.11 |
2017.10.24 |
报告表 |
审批意见: 昌环审[2017]43号
秦皇岛特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棕榈糖粕饲料加工项目位于昌黎县龙家店镇苏庄村西,205国道南侧,项目租赁宏发麦芽厂厂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800m2,仓库1000m2,办公室2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饲料2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0.77%。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投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院内泼洒抑尘;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减震垫减震、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后,临205国道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满足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少量废铁屑及包装废物集中收集后做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六、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COD:0t/a; 氨氮: 0t/a; SO2:0t/a; NOX:0t/a;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公 章
经办人:孙艺宁 田辉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