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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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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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昌黎工业区1000t/d污水处理厂 |
昌黎工业园区(西区),新开口大街南侧,笔峰山路西侧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
2017.10.9 |
2017.10.20 |
报告书补充报告 |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昌黎工业区1000t/d污水处理厂
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
昌环[2017]430号
昌黎瑞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报《昌黎瑞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昌黎工业区1000t/d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在严格落实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批复如下:
一、昌黎瑞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昌黎工业区1000t/d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昌黎工业园区(西区),新开口大街南侧,笔峰山路西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0月19日取得昌黎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昌环[2016]464号)。依据政府要求,项目出水水质执行标准发生变化,处理工艺随之改变。将原 "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加药微絮凝+D型过滤装置过滤+次氯酸钠消毒+机械浓缩脱水" 工艺,变更为 "格栅+调节+水解酸化+AO接触氧化工艺+一级流动床接触氧化工艺(AO-ACMBBR)+二沉池+臭氧氧化+二级流动床接触氧化工艺(AO-ACMBBR)+高密度澄清池+D型滤池+臭氧消毒" 工艺,处理规模仍为1000t/d;新增流量计量装置;新增0.33吨燃气热水锅炉为二级好氧池回流水换热及冬季办公室供暖。
二、项目水处理工艺变更后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水标准(总氮≤10 mg/L);
三、锅炉烟气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四、变更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下:COD:10.95t/a;NH3-N:0.548t/a;SO2:0.036t/a;NOx:0.083t/a。
五、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批复中要求及本次补充评价报告要求的措施落实。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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