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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工程造价咨询鉴定及会计核算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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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昌黎县公安局工程造价咨询鉴定及会计核算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ABJCL2017-CS001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永承 1370335267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佳 0335--2668819

采购预算:780000

采购内容:工程造价咨询鉴定及会计核算司法鉴定服务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7、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司法会计鉴定许可证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公司或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司法会计鉴定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设立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司法会计鉴定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委托书上的项目名称、编号须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不注明或不相符视为无效)、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出示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无效),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联议书。报名时出示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无效),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附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企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包含授权人在内)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个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71020日起至20171026日止,每天上午8:30-11:5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每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1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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