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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茹荷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  来源:茹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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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要求,按照镇委、镇政府总体部署,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通过严格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推动扎实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魅力昌黎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安全生产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梳理安全生产执法事项清单,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有效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通过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三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阶段性任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举措,形成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检查安排

)检查单位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1。

)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2

、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

1.监督检查任务的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茹荷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法工作计划》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实施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茹荷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法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问题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应当经法制审核后方可依法实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及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要依法实施处罚。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当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罚了之”,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4.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要按照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及时将执法信息上传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记录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备案

监督检查任务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严格执行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执法工作情况,建立执法台账

(五)公示

监督检查结果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网址为http://xzzf.hbzwfw.gov.cn/admin/login)。

、保障措施

(一)严格依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作为开展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的目的。

(二)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于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均需经法制审核后方可实施。对因检查不认真、事实不清楚、程序不合法、证据不充分、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导致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被变更、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要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检查重点。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结合有关重点工作部署及季节特点、行业特点,深入分析全镇范围内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责任保险作为执法必查项,并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动全镇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针对受疫情冲击影响,一些企业在不具备现场安全条件、多岗位人员不到位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复工复产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防止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严格检查纪律。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并公示,主动接受检查对象及社会的监督。

附件:1. 2024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2.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附件1

2024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2024年茹荷镇上半年检查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检查时间

备注

1

秦皇岛粮丰海洋生态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水产

2024年1月


2

昌黎县茹荷镇朋悦水产品加工点

水产

2024年2月


3

秦皇岛大彤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水产

2024年3月


4

秦皇岛鼎盛海洋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水产

2024年4月


5

秦皇岛理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水产

2024年5月


6

昌黎县川岛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水产

2024年6月


2024年茹荷镇下半年检查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检查时间

备注

1

秦皇岛银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水产

2024年7月


2

昌黎县秦锐饲料有限公司

饲料

2024年8月


3

秦皇岛普乐源饲料有限公司

饲料

2024年9月


4

凯润(昌黎)滦河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

2024年10月


5

昌黎县美顺食用农产品有限公司

食品

2024年11月


6

秦皇岛品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水产

2024年12月



附件2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相关许可;

2.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4.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

6.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7.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9.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作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

10.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安全评价;

11.是否按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相关安全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13.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否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4.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15.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16.是否存在“二合一”“多合一”或锁闭、封堵安全出口情况;

17.对爆破、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

18.是否按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

19.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

20.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1.是否按规定发包、出租;

22.是否按照规定制修订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23.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

24.是否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25.是否按照规定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6.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培训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技术服务或组织培训活动。

27.处于建设阶段的相关项目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证照、资质。

28.对属于停产、停建的项目或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处于停产、停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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