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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安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来源:安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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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镇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应急管理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安山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为抓手,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安山镇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根据镇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水平等实际情况,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与应急部门有机衔接,落实主动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

(三)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县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等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原则,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科学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及检查频次。

(四)落实各项执法措施。一是严格按计划执法,认真组织落实。二是充分做好执法前准备工作,根据企业特点和生产节奏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增强执法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强化痕迹管理,强化执法台账建设,如实记录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强化案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填写,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持案卷干净整洁并及时归档。

(五)严格监督检查纪律。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作风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依法行政。

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2. 2024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及检查时间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相关许可;

2.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4.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

6.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7.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9.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作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

10.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安全评价;

11.是否按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相关安全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13.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否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4.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15.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16.是否存在“二合一”“多合一”或锁闭、封堵安全出口情况;

17.对爆破、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

18.是否按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

19.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

20.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1.是否按规定发包、出租;

22.是否按照规定制修订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并经常性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23. 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

24. 是否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25.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培训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技术服务或组织培训活动。

26. 处于建设阶段的相关项目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证照、资质。

27.对属于停产、停建的项目或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处于停产、停建状态。

附件2

2024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及检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计划检查时间

1

昌黎县兴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4.01

2

昌黎县白马酒业有限公司

2024.02

3

昌黎县宏振粉丝厂

2024.03

4

昌黎县田庆淀粉制品加工厂

2024.04

5

昌黎县中田酒业有限公司

2024.05

6

昌黎县茏超粉丝厂

2024.06

7

昌黎县安山镇长利粉丝厂

2024.07

8

昌黎县三龙粉丝厂(普通合伙)

2024.08

9

昌黎县超强粉丝厂

2024.09

10

昌黎县雲鹏淀粉制品加工厂

2024.10

11

秦皇岛田圆食品有限公司

2024.11

12

昌黎县昌瑞食品有限公司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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