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
|
秦皇岛民富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动物蛋白粉饲料项目 |
昌黎县工业园区新开口大街以南、凤凰山路以东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
2017.10.31 |
2017.11.13 |
报告书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关于秦皇岛民富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
动物蛋白粉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秦环昌[2017]85号
秦皇岛民富饲料有限公司:
所报《秦皇岛民富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动物蛋白粉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秦皇岛民富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动物蛋白粉饲料项目位于昌黎县工业园区新开口大街以南、凤凰山路以东,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7">2)。新建厂区总建筑面积10010.83 m2,包括加工车间、库容能力为12000吨的冷库、原料暂存间、导热油炉房、办公楼、地磅房、宿舍、配电室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5%。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要求,在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中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夜间(夜22:00~晨6:00)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炼油炉加热车间采取全密闭且车间呈微负压状态,炼制过程中废气经集气罩+真空冷凝器+水喷淋塔喷淋+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18483-2001)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外排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采用原料暂存间密闭、生产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措施,无组织恶臭厂界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项目真空冷凝器产生的冷凝水,其表面的浮油通过刮油机进行油水分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昌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底座减震、风机加装消声器、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利用;
(六)项目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指标:COD:0.582 t/a;氨氮:0.058t/a;SO2:1.04t/a;NOX:4.865t/a;
(七)项目分区做好构筑物的防渗措施,按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八)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规定的措施落实。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2017年10月30日



中国政府网
冀公网安备 13032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