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及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 部门 | 公示 日期 | 公示 截止 日期 | 环评 文件 |
1 | 昌黎县荒佃庄镇蕊磊模具厂年加工工业缝纫机零件配套模具450件项目 | 昌黎县荒佃庄镇后双坨村东。(租用昌黎县天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 2017. 11.3 | 2017. 11.9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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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7]号
昌黎县荒佃庄镇蕊磊模具厂年加工工业缝纫机零件配套模具450件项目位于昌黎县荒佃庄镇后双坨村东。项目租用昌黎县天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并购置生产设备及相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46%。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机加工生产在密闭车间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项目生活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切割液、废机油和废液压油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项目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按要求对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项目生产过程不用热,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项目不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公章
经办人:孙艺宁田 辉 2017年1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