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昌土(2012)47号 | 宗地面积: | 1367.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茹荷镇茹荷村、青乐公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等于0.99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 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9.9953万元 | 加价幅度: | 2.051万元 | ||
挂牌 开始时间: | 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14时30分 | ||
备注: | 1.本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2.该宗地起始价为19.5万元/亩,报价增幅为1万元人民币/亩的正整数倍;3.该宗地为现状容量(总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供地。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董事会竞买决议及其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29日 至 2012年11月13日 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29日 至 2012年11月13日 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11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昌土(2012)47号 号地块:2012年11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2年11月15日14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17时。
3、成交价款不包括评估费和测绘费。以上费用须由该地块的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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