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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荒佃庄镇嘉祺模具厂年加工420件工业缝纫机零件配套模具产品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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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做出了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联系电话:0335-2883993。通讯地址:昌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666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审批

部门

公示

日期

公示

截止

日期

环评

文件

昌黎县荒佃庄镇嘉祺模具厂年加工420件工业缝纫机零件配套模具产品项目

昌黎县荒佃庄镇后双坨村东。(租用昌黎县天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2017.11.16

2017.11.29

报告表

审批意见: 秦环昌审[2017]16

昌黎县荒佃庄镇嘉祺模具厂年加工420件工业缝纫机零件配套模具产品项目位于昌黎县荒佃庄镇后双坨村东。项目租用昌黎县天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做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并购置生产设备及相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8.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08%。经现场踏勘,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机加工生产在密闭车间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项目生活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切割液、废机油和废液压油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项目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按要求对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项目生产过程不用热,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项目不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按相关规定完成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经办人:孙艺宁田 辉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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