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昌黎县教育局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ABJCL2017-CS002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德刚 0335-202237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佳 0335--2668819
采购预算:500000元
采购内容:教学专用仪器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编号须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不注明或不相符视为无效)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出示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无效),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书面声明;
(4) 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须附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企业近三个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授权人上个月或上季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每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第一评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供货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方式:0335-2668819
监督电话:0335-202938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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