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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中小学电(气)代煤供暖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4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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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昌黎县中小学电(气)代煤供暖PPP项目

项目编号:XDHB-2017-005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主任1803357898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A3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珍月13032635496

项目预算金额: 317538000.00

采购用途:本项目实施机构公开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由政府指定国有公司代表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由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合作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在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通过获得取暖费收入来获得合理回报。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1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201712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7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712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作期:建设期2个月,运营期20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1.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由项目实施机构依照法定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指定国有公司代表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由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合作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煤改电项目总面积为154527平方米,加热装置总功率配置为11710KW,供暖温度要求为节能建筑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非节能建筑室内温度达到16摄氏度以上。煤改气项目总面积145451平方米,原有锅炉房内采暖设备、采暖设备配电及控制系统(含群控系统),排污系统改造,通风系统改造,锅炉房改造,锅炉房内所有热力管线施工至锅炉房内外1.5米处原有设备拆除,锅炉房内及附属设备间内照明系统。

3.该项目核心生产设施需新建、配套设施需扩建,属于新建项目。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3032635496

备注:1.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PPP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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