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昌黎县热力办公室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3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对该建设项目做出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的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35-7800372
通讯地址:昌黎县工业园区、昌乐公路西侧昌黎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公告日期
昌黎县热力办公室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
昌环[2017]84号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3月23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