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对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不改变用途且符合规划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河北省提出,要积极推进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需异地安置的搬迁工业企业,可采取协议方式提供新的安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出让价收取土地出让金。企业原用地由政府收回后,土地收益可根据企业需求用于搬迁改造。
河北省明确,将 "十百千工程" 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项目用地快速审批通道,项目用地可单独组卷报批,对报批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投资强度大、经济效益好、容积率高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解决用地指标。(转载)
河北出台政策 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