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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环保分局“查、治、验、罚” 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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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做好 "查" 。按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 "散乱污" 企业整治范围和行业,全面排查全县所有企业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以及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要求,建立台账,一企一档。二是重点抓好 "治" 。根据排查情况,针对不同企业污染防治现状,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86家粉丝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要求企业供热设施联入昌黎鹏远淀粉厂供热系统,采取集中供气。集中改造企业燃煤锅炉,采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县政府出资为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要求污水达到贾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对有VOCs排放的企业,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对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排放浓度或排污总量超标的,限期治理。三是强力推进 "验" 。对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整治按时序进度推进,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按照整治方案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继续整改,验收后方可复产。四是坚决实施 "罚" 。对辖区所有企业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 "散乱污" 企业及省市环境督查发现的整改问题等加大监督检查、监测,对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以及超标排污等环节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昌黎县分局 肖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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